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一期一阶段水泵等设备采购(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HXZB-2012-41608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廊发改招标核【2012】056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廊坊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项目已由廊坊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201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一期一阶段水泵等设备采购(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河北省廊坊市地表水厂工程一期一阶段水泵等设备采购二标段所需离心泵、潜水泵、自吸磁力泵、真空泵及配套设备(包括水泵机组底座),详细数量见清单。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一阶段水泵等设备采购二标段所需离心泵、潜水泵、自吸磁力泵、取样泵、真空泵及配套设备(包括水泵机组底座)、全部必要的联接件和安全防护罩等,详细数量见清单。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及部分中央资金,资金已落实;
建设地点:廊坊市东冯务;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估算价:2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营业执照范围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达到人民币 6000 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须达到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
(3)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三年至少须具有水厂不低于100万的水泵销售合同1个,以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4)生产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至 11:00 时,下午 14:00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艺术大道项目中心东门)2号台报名。报名携带:(1)生产厂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2)销售代理商: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所代理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④、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⑤、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⑥销售合同或用户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套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需取得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59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曹科长 电话:0316-201231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廊坊办事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周各庄新村22号楼1单元201
联系人:吴天、杨建新 联系电话:0316-5127887 18931862368